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暖民心 解民忧寺湾中心卫生院推行“先看病、后付费”新政策
新闻作者:郝文军  发布时间:2013-07-01  放大 缩小 默认
    本报讯(郝文军)2013年,卫生部倡导有条件的地方实行“先看病、后付费”制度,为了响应国家这一项医疗保险新政策,加快医院改革步伐,寺湾中心卫生院于4月1日起,率先在全县试行“先看病、后付费”新政策。寺湾乡居民参保人数8508名,截止目前,住院人数24人,享受“先看病、后付费”新政策达16人。
    “先看病,后付费”的新政策切实减轻了群众就医负担,让群众得到了实惠。原来看病自己先垫付,现在是医院垫付,病人看完病只交自己的那部分,其余由医保支付给医院。“先看病,后付费”的新政策在寺湾中心社区实行以来,受到群众们的一致称赞,大家纷纷认为这是普惠百姓的大好事。
    据悉,可以享受“先看病,后付费”优惠政策的病人主要是我县居民参保的寺湾乡居民,“三无”病人(无姓名、无住址、无陪护人员)以及病情严重,需采取紧急医疗措施救治的病人。这些病人在办理住院手续和住院治疗期间不用交纳住院押金,只要签订《“先看病、后付费”住院治疗费用结算协议书》和交参保证及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结算时向医院支付报销后个人所承担的费用即可。病人确因家庭困难,出院结算时难以一次性结清时,可到所在村(居)委会开困难证明,加盖县民政部门公章后,与医院签订《“先看病、后付费”住院治疗费用延期(分期)还款协议书》,然后再办理出院手续。这项便民、利民的新政策有效缓解了全乡人民群众“看病难”问题,得到人民群众的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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