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权所有:子长通讯 PDF版
新闻检索
往期回顾
您现在的位置:第156期 -> 2 -> 新闻内容
子长县人大以制度建设保障监督工作
新闻作者:王小安  发布时间:2013-07-01  放大 缩小 默认
    本报讯(王小安)加强人大常委会的制度建设,是常委会依法履行职责,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越性的重要保证,也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内容。在近日召开的子长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上,一致通过了修订的议事规则等9项制度并新制定了建议办理问责办法等7项制度规定,通过创新制度建设,为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有序进行提供了制度保障。
    子长县人大常委会历来十分重视制度建设,随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不断发展完善,人大常委会工作内容、相关制度与法律法规等都发生了很大变化。2012年,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组成后将制度建设列为重要议事日程,经主任会议研究后由办公室会同各工作委员会初步制定了修订方案,开展了相应的调研和准备工作。党的十八大对新时期人大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按照全国、省、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各级人大常委会制度建设有关精神和《监督法》、《选举法》、《代表法》的要求,子长县人大常委会从去年10月开始,对原有的制度进行了修订完善,新增加了相关制度办法,先后多次以书面形式征求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及各委员的意见和建议,根据收集的意见对方案作了进一步的修改。在此基础上组织常委会驻会委员进行了多次讨论修改,最后在县人大常委会全体会议上讨论通过。经过这次修订完善,形成了较为完整的制度体系,进一步促进了县人大工作的规范化、法治化、制度化。
上一篇 下一篇
 
CopyRight 2009-2010 © All Rights Reserved.版权所有:中共子长县委宣传部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 备案号:陕ICP备11005954号-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