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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长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召开
新闻作者:何洋  发布时间:2015-03-12  放大 缩小 默认
  本报讯(何洋)12月5日,子长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杨应东,县委副书记雷兴平,县委常委、组织部长白广裕,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靳晓宏、强琪、艾先锋、营刘萍,县工会主席薛光芮等人大常委会委员参加会议,县政府副县长钮平、李宏宇,县检察院检察长张彦学、县法院副院长高文辉等列席本次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子长县人民政府关于小学教育发展情况的报告》、《子长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煤炭及其它非公经济发展情况的报告》、《子长县人民政府关于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及一次会议以来未办结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县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全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调研报告》、《县人民政府关于2014年财政预算调整的报告》。通过填写评议表格评议了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县国土资源局工作。
  会上,县人大常委会通过举手表决的方式同意了李振武同志辞去县人大常委会委员、代表职务,郭志胜同志辞去代表职务。免去:李炜同志子长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常务)职务;白延东同志子长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李振武同志子长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职务,石小平同志子长县工商局局长职务,张武忠同志子长县监察局局长职务,张志雄同志子长县安监局局长职务。
  通过不记名投票的方式选举任命崔亚军同志为子长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常务、正县级),张军同志为子长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任命强世军、王雄鹰、强红红、张振彬、张涛、南炳烨、孙妍彦、韩小平、任世雄、李昕芮、高亚亚、南智东、刘彩红、侯欢欢、焦改琴、霍海燕、刘崇岗、折应忠、刘建功、史油行、杨鹏、李永红、张顺兵同志为子长县人民法院陪审员。为新任命的子长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崔亚军、张军同志颁发任命书并宣誓就职。
  同时,会议总结了2014年工作,谋划了2015年工作;安排常委会驻会组成人员视察县公安局工作;要求市代表对《大气污染防治法》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执法检查(主要对三个采油厂石油伴生气治理情况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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