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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医改出台新政策:乡镇卫生院财务实行“七统一”管理
新闻作者:郝文军  发布时间:2014-05-22  放大 缩小 默认

    本报讯(郝文军)为了探索乡镇卫生院收支新途径,挖掘乡镇卫生院资金使用的潜力,推动乡镇卫生事业健康发展,我县医改又出新政策,对全县乡镇卫生院的财务实行“七统一”管理。
    统一预算管理。对每个乡镇卫生院和社区服务中心,按其所承担的公共卫生任务、人员编制数、业务发展量,编制年度收入支出预算,实现精细化管理。通过二次分配对各单位分类补助、分类管理,促进各单位协调发展。
统一会计核算。在县卫生局设立卫生核算中心,集中受理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报账、账务处理,检查指导财务工作。
    统一账户设置。按照“乡财乡用县管”原则,设置各单位收入、支出专用账户,实行资金专账管理。各单位不准自行开设帐户、严禁坐支和私设小金库。
统一资金结算。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执行4:3:3的财务管理制度,就是把业务收入的40%用于积累发展资金,30%用于效益工资的发放,30%用于正常运转。按时将所有收入存入会计中心专用账户,禁止“坐支”。所有支出实行五笔会签后,由县卫生局核算中心支付。药品收入每月必须如期存入基本帐户。领取备用金用于日常开支。
    统一工资发放。县财政局每月将各单位工资总额
划拨卫生局代发工资账户,卫生院把职工与村医的日常效益工资、各项补助等上报县卫生局审批后,由县卫生局统一以工资卡形式发放。无特殊情况,卫生院不得发放现金。
    统一票证管理。所有卫生院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各项收入的取得,必须使用县财政统一规定的结算票据,所有票据由结算中心统一领取、发放、管理和缴销。
    统一档案管理。财务会计档案由县结算中心集中保管。管理一年后,退回乡镇卫生院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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