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正式施行。意味着国家将逐步打破事业编制终身制,对员工实行合同管理;逐步实现事业单位人员“能进能出”、岗位“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的目标,进一步搞活用人制度。此次公布的条例明确,很多人也存在诸多疑问。我们应该了解哪些,又该如何正确解读?
TOP1.“事业编人员7月起缴养老保险”属误读
《条例》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水平应当与国民经济发展相协调、与社会进步相适应。这就意味着,事业单位人员的工资制度将进一步规范,并且工资水平将与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相挂钩,进一步体现事业单位特点,体现收入分配的公平公正性。
这位负责人强调:“《条例》只是对于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和养老保险制度作出了原则性的规定,至于工资制度和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还需要另行研究确定。”因此,社会上近期出现的认为《条例》实施之日即意味着“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制度开始变动”“事业单位人员将于7月开始参加社会保险”等说法属于误读、误传。
社保以后怎么交?
业内人士介绍说,《管理条例》主要涉及聘用制度、岗位管理制度、公开招聘制度、工资待遇、社保等内容。按照原有的政策,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聘用制人员没有参加养老保险,其退休金由财政拨款,退休金跟一般的劳动合同工参加养老保险领取的养老金相比,待遇要好一些。“估计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的养老保险制度将会和公务员养老保险制度一起出台,预计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和公务员都要参加养老保险”。
另一位业内人士透露,6月25日,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召开了会议。会议提到,中央将加紧相关配套法律的制定和落实,要求各级部门要抓紧落实,密切关注、妥善处理热点问题,对于工资制度、养老保险等内容,目前还不能从7月1日起执行,等相关配套政策出台才能进入实施阶段。
TOP2.陕西省职工居民养老保险可互转
之前参加职工养老保险,后来参加新农保,何时办理衔接手续
■居保转职保,办理相关手续要准备哪些材料
居保转职保,办理相关手续要准备哪些材料?在满足条件的情况下,参保者要向领取地的社会保险机构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然后出示社会保障卡或居民身份证,按规定办理。
职保转居保,同样要填写申请表,出示社保卡或者居民身份证,同时还要出具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关系的参保缴费凭证。
有了参保凭证,参保者在办理结算时,社保机构除了结算居民养老保险本身应该领取的待遇外,还要凭此凭证把职工养老保险的权益加上去。
待遇领取地的社保机构将通过参保凭证与对应的社保机构进行联系,获得参保者更加具体的参保资料,继而把权益累加起来。
TOP3.连续旷工15天可解聘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的,可解除聘用合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不合格且不同意调整工作岗位,或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事业单位提前30日书面通知,可解除聘用合同。
《条例》还规定,事业单位新聘用工作人员,应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国家政策性安置、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涉密岗位等人员除外。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
Top4.变革“铁饭碗”转为一纸“合同”
据了解,《条例》今天起正式实施后,最大的转变就是把事业单位与职工确定为了“合同关系”,下狠招打破了终身制,实现人员能进能出。也就是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铁饭碗”被打碎了。
《条例》规定,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三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的,事业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不合格、且不同意调整工作岗位;或者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事业单位提前30天书面通知,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条例》同时规定,除国家政策性安置、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涉密岗位等人员外,事业单位新聘用工作人员,应当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TOP5.实行合同制,编制还在吗?
一名业内人士认为,对于《管理条例》实施后工资福利减少、养老金拿得少的担忧,是没有必要的。在实施细则出台前,还会按照原来的规定执行,细则出台后,也会有一个过渡期。
对于“有了合同制就没有编制”的担忧,业内人士解释说,这是把事业单位的在编聘用人员和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的概念混淆了,在编人员受《管理条例》调整,编外聘用人员受《劳动合同法》调整。在编人员要通过法定的程序公开招聘选拔出来,而编外聘用人员则不需经过法定程序。
结语:
事业单位改革目的在于促进公益事业大力发展,打破铁饭碗、并轨养老制,已经体现出动真碰硬、触动利益的改革勇气,目前应该把这两项改革落到实处,防止明改暗不改,杜绝上改下不改。长远来看,还应按照不同的社会功能,对承担行政职能的,逐步将其行政职能划归行政机构或转为行政机构;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逐步将其转为企业;对从事公益服务的,继续强化其公益属性。这才是事业单位改革的根本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