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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重拳规范学前教育 这八大看点事关下一代(二)
新闻作者:中共子长县委通讯组  发布时间:2019-03-04  放大 缩小 默认
  收费
  坚决抑制过高收费
  幼儿园收费也将迎来调整。
  意见提出,根据办园成本、经济发展水平和群众承受能力等因素,合理确定公办园收费标准并建立定期动态调整机制。  其中,民办园收费项目和标准根据办园成本、市场需求等因素合理确定,向社会公示,并接受有关主管部门的监督。非营利性民办园(包括普惠性民办园)收费具体办法由省级政府制定。
  营利性民办园收费标准实行市场调节,由幼儿园自主决定。地方政府依法加强对民办园收费的价格监管,坚决抑制过高收费。
  教师
  违反职业行为规范、影响恶劣的终身不得从教
  针对备受关注的幼儿园师资问题,意见要求,严格依标配备教职工,严禁“有编不补”、长期使用代课教师。
  此外,在教师待遇方面,意见提出,各地要认真落实公办园教师工资待遇保障政策,统筹工资收入政策、经费支出渠道,确保教师工资及时足额发放、同工同酬。
  而在教师队伍管理方面,要全面落实幼儿园教师持证上岗,切实把好幼儿园园长、教师入口关。强化师德师风建设,通过加强师德教育、完善考评制度、加大监察监督、建立信用记录、完善诚信承诺和失信惩戒机制等措施,提高教师职业素养,培养热爱幼教、热爱幼儿的职业情怀。
  对违反职业行为规范、影响恶劣的实行“一票否决”,终身不得从教。
  教学
  坚决克服和纠正“小学化”倾向
  针对“幼儿园要教什么”这一问题,意见提出,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珍视幼儿游戏活动的独特价值,保护幼儿的好奇心和学习兴趣,尊重个体差异,鼓励支持幼儿通过亲近自然、直接感知、实际操作、亲身体验等方式学习探索,促进幼儿快乐健康成长。
  值得关注的是,意见还要求,开展幼儿园“小学化”专项治理行动,坚决克服和纠正“小学化”倾向,小学起始年级必须按国家课程标准坚持零起点教学。
  安全
  依法严厉打击侵害幼儿人身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
  不时发生的幼儿安全问题,一直是家长关注的焦点。
  对此,意见要求,幼儿园必须把保护幼儿生命安全和健康放在首位,落实园长安全主体责任,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责任制,强化法治教育和安全教育,提高家长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并通过符合幼儿身心特点的方式提高幼儿感知、体悟、躲避危险和伤害的能力。
  意见还指出,党委政法委组织协调公安、司法等政法机关和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幼儿园安全保卫工作的指导,依法严厉打击侵害幼儿人身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推动幼儿园及周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监管
  伤害儿童、违规收费的幼儿园责任人或终身不得办学执教
  在监管方面,意见明确,加强办园行为督导,实行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
  具体来看,幼儿园提供虚假或误导家长信息的,纳入诚信记录。对存在伤害儿童、违规收费等行为的幼儿园,及时进行整改、追究责任;造成恶劣影响的,依法吊销办园许可证,有关责任人终身不得办学和执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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