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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2018年上半年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汇报会召开
新闻作者:穆小娟  发布时间:2019-04-12  放大 缩小 默认
  本报讯(穆小娟)8月3日,我县2018年上半年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汇报会在宾馆五楼会议室召开。县委书记谢延明,县委副书记、县长雷兴平,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任越安,县政协主席李宏宇,县委副书记崔亚军,县委常委滕云、李宜然、张史奇、刘东东,县委、县政府各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各镇(街道、服务中心)党委(党工委)书记,县直各党委书记,县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县纪委监委派驻县直各党委纪工委书记和县纪委监委各室(部)负责人参加会议。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钮平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了涧峪岔镇、安定镇、玉家湾镇、信访局、卫计局上半年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汇报。会议对11个镇党委和24个部门进行测评并当场宣布测评结果。
  谢延明充分肯定了我县2018年上半年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认为各镇(街道)、各部门单位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有特点、有亮点,分析问题不遮丑、不护短。谢延明要求,要深化认识,提升站位,在知责上找准定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履行好组织领导之责、作风建设之责、选人用人之责、监督管理之责、以上率下之责,明确职责,强化担当,在履责上靠实本位;要夯实责任,传导压力,在问责上落实到位,要进一步完善责任追求办法、规范责任追究程序、加大责任追究力度,以更大的力度、更加有力的举措,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富裕幸福美丽新子长作出贡献。
  会议还组织学习了《陕西省纪委关于七起落实“两个责任”不力被问责典型案例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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